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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波黑大使王辅国就钓鱼岛问题在波黑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历史不容黑白颠倒》
2012-11-26 04:36

 

    2012年11月23、24日,波黑主流媒体《独立报》、《解放报》以两个整版篇幅,全文刊登了王辅国大使署名文章-《历史不容黑白颠倒》。

                               

                                                              《解放报》  

    文章对日方抛出的“钓鱼岛曾是无主之地”、“中方未对《旧金山和约》提出异议”、“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领导人未就“搁置钓鱼岛争议”达成谅解和共识”等不实言论和所谓“历史证据”逐条进行批驳,深刻揭示了钓鱼岛问题的本质在于日本不能彻底反省和清算其军国主义侵略历史,企图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挑战战后国际秩序。

                                

                                                             《独立报》  

   文章回顾了日本作为二战轴心国和战败国的不光荣历史及日本军国主义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强调日本企图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成果的企图值得世界警惕,敦促日方深刻反省,以实际行动纠正错误做法,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  

 

   文章全文如下:   

 

                                                     历史真相不容黑白颠倒   

                                                   ----中国驻波黑大使王辅国      

    11月14日,日本大使山崎先生在贵报发表署名文章,声称钓鱼岛在历史上及国际法上都是日本领土,并举出若干所谓历史、法理方面的证据,如“钓鱼岛曾是无主之地”、“中方未对《旧金山和约》提出异议”、“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领导人未就“搁置钓鱼岛争议”达成谅解和共识”等等。日本大使提出的所谓证据,从历史角度讲违背事实,从法理角度讲,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中国有句古话叫“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山崎大使有兴致对钓鱼岛问题进行论证,我愿意就其文章中的所谓论点略谈一二,以正视听:

    一、日本大使表示:钓鱼岛是“无主之地”。  

    钓鱼岛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中国人最早发现并予以命名。目前所见最早记录钓鱼岛地名的中国史籍成书于1403年。早在明朝(1368-1644年)初年,为防御东南沿海的倭寇,中国政府就将钓鱼岛列入防区。中国清朝(1644-1912年)不仅继续把钓鱼岛列入海防范围内,而且明确将其置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而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出现在1785年,而且将其列为中国领土。因此,1884年,有日本人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钓鱼岛为“无人定居的岛”因此认为该岛是无主之地,这完全不符合中国早就拥有并管辖该岛的历史事实。在此我想特别指出,无人居住并不等于无主之地。日本是一个由3900多个岛屿组成的岛国,很多岛屿都无人居住,如果按日方的逻辑,日本的无人岛可以被其他国家宣布为别国领土吗?  

     二、日本大使表示:1896年日本明治政府授权个人使用钓鱼岛,因此证明日方对该岛拥有主权。  

    如果说前一个所谓“无主之地”的论点是无理的,那么“1896年日本明治政府授权个人使用钓鱼岛,因此证明日方对该岛拥有主权。”这个论点无疑是十分可笑的。  

    事实很清楚,钓鱼岛的主人是中国,不是日本。日本从中国窃取钓鱼岛,以为改个名字就能变成自家的物件。按照日本大使的说法,“1896年日本明治政府授权个人使用钓鱼岛,因此证明日方对该岛有主权”。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好比有个偷车贼,偷了人家的汽车,以为回家换个车牌,别人就不会发现了,并授权别人使用这辆车,因此证明对这辆车有所有权。这种说法不光是自欺欺人,简直就是掩耳盗铃。  

    我们再来看看日方是如何窃取钓鱼岛的:  

    1884年后,日本政府对钓鱼岛开展秘密调查,并试图侵占。日本冲绳县官员先后于1885年9月、1893年11月等多次建议政府将钓鱼岛划入版图。在此过程中,日本十分清楚该岛属于中国,因顾忌中国的反应,始终未敢采取在该岛上建立“国标”等行为。直至1894年底,中国在中日战争中败局已定,日本政府认为“今昔形势已殊”,已可在钓鱼岛上建立国标、将其纳入版图。1895年1月14日,日本政府秘密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管辖。 日本外务省编纂的《日本外交文书》明确记载了日本企图窃取钓鱼岛的经过,相关文件清楚地显示,当时日本政府虽然觊觎钓鱼岛,但完全清楚这些岛屿属于中国,不敢轻举妄动。日本从1885年开始调查钓鱼岛到1895年正式窃占,始终是秘密进行的,从未公开宣示,因此进一步证明其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不具有国际法规定的效力,而是窃取行为。  

     三、日本大使称:中方未对《旧金山和约》提出任何异议,《旧金山协议》规定钓鱼岛是日本领土,中方直至70年代才提出领土主张。  

     我想强调,日本是二战轴心国和战败国之一,既然日方愿意主动提起这段不光荣的战败史,那么我就帮助日方回顾一下当时的情况:   

     1945年8月10日,日本政府主动向同盟国发出乞降照会,接受《波茨坦公告》规定;8月15日,日本天皇对外发布《终战诏书》,称“接受美英中苏四国之共同宣言”;9月2日,全世界都见证了历史性一幕:在日本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及政府,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军方,同美国、中国、英国、苏联及其他战胜国代表签署投降书,日方在投降书中明确承诺“接受1945年7月26日由美国、中国和英国在波茨坦宣布及尔后由苏联参加之公告条款”。   

     1943年12月的《开罗宣言》、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1945年9月的《日本投降书》明文规定,日本从中国侵占和攫取的所有领土,均归还中国。这些文件是确定战后国际秩序的主要国际法律文书,依据这些文件,钓鱼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已经归还中国;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具有无可辩驳的国际法律依据。  

     在此次钓鱼岛争端中,日本一方面对确定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能躲就躲,另一方面却多次拿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说事,声称钓鱼岛不属于“旧金山和约”第二条规定日本放弃的领土,而是按“旧金山和约”第三条规定由美国托管,并根据美日“归还冲绳协定”归还日本的领土。   

     1951年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美国政府在旧金山会议中强制签订的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因此,“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没有任何拘束力,根本不是中日双方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日本拿一个明知对中国没有拘束力的“旧金山和约”作为证据,手段上苍白无力,做法上也是自欺欺人。  

    “旧金山和约”签订后形势的发展印证了钓鱼岛主权存在争议。1971年10月,美国政府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同年11月,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施政权交还日本,但是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

     近年来,包括中日钓鱼岛争端激化以来,美方还多次澄清,美国当时“归还”的是“施政权”,在钓鱼岛最终归属问题上不持立场。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日方所谓“钓鱼岛主权不存在争议”谬论是站不住脚的,否则何来美国的“施政权”一词和“保持中立”之说?  

     四、日本大使称: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领导人未就“搁置钓鱼岛争议”达成谅解和共识。

     关于这一点,我奉劝日本大使坐下来,翻一翻当时包括会谈记录在内的权威史料吧。   

     众所周知,中日之间结束战争状态、实现双边关系正常化是通过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和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才得以完成。上述文件构成中日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双边法律基础。在谈判和签署《中日联合声明》以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中日双方领导人从两国关系大局考虑,决定暂不提及钓鱼岛问题,留待以后解决。这不能成为日方此后否定上述承诺的借口。 1972年中日建交时,田中角荣首相与周恩来总理关于钓鱼岛问题谈话内容明确表明中日之间已经就该问题达成共识。1978年10月,邓小平副总理为交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访日,同日本首相福田赳夫会谈后在记者招待会上就钓鱼岛问题表示:“实现邦交正常化时,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个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我们双方也约定不涉及。我们认为,谈不拢,避开比较明智,这样的问题摆一下不要紧。我们这一代人智慧不够,这个问题谈不拢,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总会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好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对此,日方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   

    有关中日邦交正常化和缔约谈判时的上述经纬,曾任中国外交部顾问的张香山先生等两国不少相关人士都是亲历者和见证者,他们也曾以不同方式介绍过这段史实。  

    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之女、日本众议院外务委员长、前外务大臣、现任教育大臣田中真纪子在今年10月28日举行的中日媒体见面会上指出,“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是日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达成的谅解和共识,当时日本媒体就是这样报道的,当时日本政府的公开立场也是这样表述的。”如果日方对中方的铁证视而不见,那么对本国官员的言论又该作何反应呢?  

    上述这些都表明,中日就搁置钓鱼岛争议是否存在谅解和共识是清楚的。在此我想强调,日本连仅仅几十年前的权威史料都敢篡改和否认,连白纸黑字都敢随意涂抹,还有什么不敢干的呢?  

    五、日本大使在文章中表示,“中日关系是对日本最重要的双边关系”,“让东中国海成为和平、合作、友谊之海” 貌似克制和建设性的姿态,掩饰不住日本政府的真实企图和狂躁不安。    

    今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购买”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和有力反制措施、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和巨大凝聚力、国际社会的正义之声和高度警惕,沉重打击了日方的嚣张气焰,但是,日方拒不改变其错误立场,继续不择手段地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安排。  

    日本政府妄称“不能让步的就是不能让步”,叫嚣“举全国之力强化对钓鱼岛附近海域的警备”。日本右翼势力扬言要在钓鱼岛上修建设施,加强与中国的对抗能力。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在联合国大会期间大谈日方对钓鱼岛拥有主权的所谓“法理依据”,强调日中之间不存在争议。日本外务省以“关于尖阁诸岛的真相”为题编纂日立场文件,要求其驻外使馆以此为基础向相关国家说明情况。日本外务省要求下一年度预算增加6亿日元经费,用来为“保卫领土”实施舆论宣传和调查研究。日本媒体甚至以卑劣的手段编造新闻,制造有关国家支持日本立场的假象。   

   六、日本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成果的企图值得世界警惕。   

    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挑起事端不是偶然的,根本原因是日本右翼势力仍大行其道,在日本国内形成了翻历史案的小气候。国际上有关警惕日本“右倾化”的文章不时见诸报端。日本战后一直不愿深刻反省侵略历史,不愿彻底清算军国主义,仍抱着昔日的殖民主义心态,无视二战时达成的国际决议,声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这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严重践踏,本质上是日本不能彻底反省和清算其军国主义侵略历史,企图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挑战战后国际秩序。    1970年德国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曾在犹太人殉难纪念碑前下跪,向二战受害者谢罪。跪下去的是勃兰特,站起来的是德意志民族。日本政界不仅从未有人做过类似赎罪表示,反而公然篡改和抹煞二战侵略历史,不少史学家将战后的日本与德国进行过深入比较,结论惊人一致,那就是日本对二战缺乏真正的反省和诚恳的认错。日本至今仍在靖国神社供奉二战甲级战犯牌位,日本政府高级官员和议员经常前往参拜。这种态度,正是日本至今仍无法在亚洲和世界人民面前真正抬起头来的症结所在。  

    历史不容翻案。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深重灾难不容忘记。  

    中国是法西斯主义的受害者,从1937-1945年的8年中,中国大部分省份皆遭日军铁蹄蹂躏,伤亡人数达3500多万,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共达620多亿美元,被抓到日本的华工大约1000多万,从1874到1945日本侵华时期,中国非正常死亡累积人数至少达2.8亿,经济损失50万亿美元。  

    侵华日军于1937年12月13日攻陷中国的南京之后,在南京城区及郊区对中国平民和战俘进行的长达6个星期的大规模屠杀、抢掠、强奸等战争罪行。大屠杀中有30万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  

    同中国一样,包括波黑在内的前南各国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斗争作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对二战感同身受。肯定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维护战后国际秩序,捍卫《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德国勃兰特总理“华沙一跪”的勇气与真诚为德国重新赢得信任与尊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同是战败国的日本却死背历史包袱不放,对其战争罪行缺乏深刻反省,没有真诚道歉,反而企图对历史翻案,这不仅难以取信于邻,更得不到世界人民的原谅。  

    最后,请允许我引用日本大使的话:“让东中国海成为和平、合作、友谊之海”。正如日本大使所说,钓鱼岛位于东中国海。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目前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伤害了13亿中国人民的感情。东中国海能否成为和平、合作、友谊之海,关键要看日方能否本着尊重历史和负责任的态度,认清形势,深刻反省,拿出政治勇气,作出政治决断,以实际行动纠正错误做法,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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