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府和塞尔维亚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2017-01-10 00: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6年11月5日在拉脱维亚首都里加签署,并于2017年1月15日生效。
自生效之日起,中国公民持有效护照,在塞尔维亚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特此通知。
领事部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