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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认证须知
2022-04-21 17:44


认证程序

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波黑政府部门和授权机构出具以波斯尼亚语、塞尔维亚语或克罗地亚语书写的文件(如出生、无犯罪记录、长期居留证明等),其他语种的公证文件需由法院指定翻译处进行翻译。

(二)当地法院负责文件的海牙认证,海牙认证盖章时需要经过法院院长签字。海牙认证标志是一个正方形的印章。印章抬头需用法语书写“海牙认证”("Apostille")以表明印章的有效性。国际海牙认证确认了文件签名、签发地点以及盖章或封条文件的真实性。每一个海牙认证(包含发行日期和专属号码)都被登记在册并由专门部门管理。

(三)经海牙认证的文件需先后提交至波黑司法部、波黑外交部认证。

(四)波黑外交部认证后的文件可提交至我馆申请领事认证。

注意事项

(一)文书内容和办理程序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如有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问题,使领馆不予认证。

(二)用于到中国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公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6个月有效。超出有效期的文书,使领馆不予认证。

(三)经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因申请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件引起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申办领事认证所需材料

(一)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1份。

(二)已经海牙认证、波黑司法部、波黑外交部认证的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驾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或驾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六)领事官员认为与办理认证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方式

(一)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机构协助递交申请(无需提供代理委托书)。但请注意:使领馆认为必要时,可能要求申请人本人前往使领馆亲自递交申请并接受面谈。

(二)请申请人通过sarajevo@csm.mfa.gov.cn递交预约申请,根据预约时间前往使馆领事部办理。【办公时间为:周一上午9点—11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人或代理人最早可于取证单上标注的日期前往使领馆领取认证文书。使领馆不提供回邮服务。

(四)认证申请一经批准,不可撤销。申请人需支付相关费用。 

 办理时间

(一)普通件: 第4-5个工作日

(二)加急件: 第3个工作日

(三)特急件:第2个工作日

请注意:

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因此办理时间不确定。遇此类情况,申请人需等候使领馆通知。

申请费用

(一)普通件:民事类38波黑马克/份(中国公民12波黑马克/份);商事类76波黑马克/份(中国公民24波黑马克/份)

(二)加急件:每份加收43波黑马克

(三)特急件:每份加收63波黑马克

付款方式

我馆以银行代收方式收取费用,接案窗口不收取现金。

流程详见:《驻波黑使馆领事部中国公民常用领事证件收费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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